您現在的位置:海峽網>新聞中心>福建頻道>福建新聞
                                            分享

                                            東南網4月19日訊(本網記者 林先昌)記者從省科技廳了解到,近日,2023年度“揭榜掛帥”項目榜單發布。

                                            揭榜掛帥,就是張榜公布需要的關鍵核心技術和創新服務項目需求,英雄不論出處,誰有本事誰來揭榜。

                                            公布揭榜條件和要求:

                                            2023年度“揭榜掛帥”項目牽頭揭榜單位應按照2023年度“揭榜掛帥”榜單所規定的項目建設內容、預期技術目標、時限等要求申報。目標任務應明確具體,體現項目創新性,預期技術指標應量化可考核,在項目完成時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成果和產業化指標。項目研發內容(成果轉化)不得與省發改委、工信廳等省直有關單位立項項目相同或類似。

                                            牽頭揭榜單位必須與福建省需求單位聯合申報項目,揭榜單位與福建省需求單位簽訂合作協議,揭榜單位負責技術攻關(成果轉化),省內技術需求企業負責提供承諾的“揭榜掛帥”項目科研投入,且能夠提供項目研發實施的支持和配套條件,在項目研發攻關成功后能率先在本單位應用并承接科技成果。產學研合作協議內容應包括對需求方和揭榜方于具體的責任和義務,包括項目任務分工、合作內容、知識產權權益歸屬,項目資助經費的分配等。鼓勵省內外科研單位共同組成聯合體與福建省需求單位聯合申報項目。

                                            申請科技廳資助經費不超過榜單規定的申請資助經費額度,項目需求單位的出資承諾供揭榜方作為聯合申報項目及簽訂合作協議的重要參考。按照《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閩科規〔2022〕8號)的要求,編制科技項目經費預算。若省科技廳實際資助經費未達到申請額度,項目揭榜方應能與需求單位協商,自籌解決差額部分。

                                            成果轉化項目資助金額按照不超過企業轉化該項成果投入總金額的50%給予資助,最高額度不超過500萬元。企業轉化成果投入總金額包括企業實際支付給成果持有方的技術交易費用(不低于200萬元,含200萬元),以及企業為成果產業化投入的資金。

                                            另據介紹,牽頭揭榜單位為企業的,應符合下列條件:

                                            1.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備科研開發能力和條件的規模以上企業或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不含計劃單列市),軟件等行業企業規模參照工業企業。

                                            2.2022年度研發費用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應達2.5%以上,并提供能體現研發經費投入比例的企業研發經費投入結構明細表(格式下載網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高新技術企業可以提供有效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不需要提供企業研發經費投入結構明細表。

                                            3.企業作為牽頭申報單位的,當年度申報科技重大專項專題項目、區域發展項目、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包括技術創新項目和創新創業大賽獲獎項目)、星火項目、對外合作項目、引導性項目、STS項目、成果轉化項目和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項目等項目時,只能申請其中1個項目。

                                            另外,項目負責人應為實際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員,不得有到期未驗收的省科技計劃項目。項目負責人不得有在研的重大專項專題項目、區域發展項目、高校產學項目、對外合作產業化項目、STS項目、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項目。項目結束時負責人年齡不超過60歲,企業牽頭的項目負責人可延長至65歲。

                                            項目牽頭揭榜單位、項目負責人及課題組成員不得是失信被執行人,不得是列入項目管理資信“嚴重失信行為記錄”且取消申報資格處罰時限未到期。項目申報單位及項目負責人應保證所提供申報項目信息的真實性,并對信息虛假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據了解,申報項目研發起始時間為2023年6月1日,項目研發攻關時限按照榜單要求,項目執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三年。

                                            責任編輯:趙睿

                                            最新福建新聞 頻道推薦
                                            進入新聞頻道新聞推薦
                                            攜手共同富裕 照亮美好前程 信泰保險福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一周熱點新聞
                                            下載海湃客戶端
                                            關注海峽網微信
                                            ?